离婚后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配财产,但需符合法定情形,包括发现对方隐藏财产、离婚协议存在欺诈或胁迫、离婚时未分割共同财产等,且需在法定时效内起诉。
申请财产保全后,并不是保全被申请人名下所有的财产,而是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一般指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财产保全不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是经执行当事人申请,根据生效裁判所确定的给付内容进行强制执行。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诉讼保全在判决作出或者是执行之前。
财产保全啊,就是法律上的一种手段,用来保护那些可能会被打官司影响的财产。被保全的一方得在规定时间里听从法院的安排,不然就可能会有法律麻烦。这个规定的时间和具体做法,会根据案子的不同、法院的裁决和适用的法律条文有所差异。比如,临时财产保全,就像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法院赶紧采取措施,防止被告在官司进行中把财产转移、藏起来或者毁掉。这个时间就比较短,可能几天到几周就结束了。而正式的财产保全呢,时间就会更长些,可能得等到整个官司打完。具体的时间,法院会在保全令里面写清楚。如果银行被保全,那时间最长一年;动产的话,最长两年;不动产就是房子地皮那些,最长可以保三年。
原则上,确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这一部分财产不涉及分配。 但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了婚内财产约定,将其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或婚前财产在婚后财产形态发生转化,婚前与婚后财产发生混同无法分辨的,有可能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配。 如婚前个人房产签订婚内协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房产卖房款直接投入到婚后购买的房屋中且登记在双方的名下,此类情况均有可能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主要特别注意的是,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婚前房屋的租金、婚前公司股权婚后的分红、婚前理财在婚后的收益均系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无过错方而言,最有利的做法是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首先尝试以强有力的证据为基础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份对自己最有利的协议;若协商无果,则果断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和证据作出公正判决。 切勿因对方涉罪而放弃或轻视自己在财产分割上的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担保由申请人或者第三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数额一般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
第一,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以及 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