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所以,女方死亡的,女方的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死者的个人财产。按照《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
离婚诉讼案件中,由于经常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等财务上的问题,因此了解对方的收入情况则是必需进行的一个程序。那么就目前而言,查询另一方的收入情况的基本查询方
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属。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均等分割,具体怎么分割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无法协商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婚内财产的分割在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分割: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后,会各自重新组建家庭,很多人因为担心再婚婚姻不稳定而格外关注财产归属。那么对于再婚家庭财产如何处理,要分两个层面解答:一、财产的定性对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