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第三者并不代表离婚财产就会少分或者不分。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我国婚姻法并未对再婚婚前财产做专门规定,再婚婚前财产的确定和初婚婚前财产的确定原则是一样的。三、哪些属于婚前财产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属于婚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加名是有效的,加名之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一方有重婚、姘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夫妻因外遇离婚时,如果有外遇一方的行为构成了重婚、
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婚姻损害赔偿这一新的内容,但在实际操作这一层面上,尚无具体的规定。对比修改前后的婚姻法,不难发现,修改前的婚姻法只在离婚财产处理时,有“
1、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所谓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
夫妻财产一般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就算没有固定财产,以下的财产也要平均分配:1、彼此工作获得的工作以及奖金。2、独立经营的事业所获得的各种收益。3、知识产权成果
法院审理离婚处理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1)自由协商原则:《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