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
现在的婚姻法律离婚财产分配有约定的,按照夫妻约定进行分割,没有约定的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由司法机关进行判决来分割;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
1、视情况而定,看是要求再次分割还是财产从未处理过。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
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根据《物权法》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
没有办结婚证,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
赠与财产离婚视不同情况而定:1、视为彩礼。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所需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2、不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