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离婚财产的分配是首先协商分割,分割不成的进行诉讼分割,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存在可以赔偿的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有下列标准: 1.离婚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 2.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应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3.一方存在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多分得财产,或者在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有财产不足以补偿的情况下,过错方以自己的财产向无过错方作出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
协议离婚后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请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时限为离婚后一年内。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
有下列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应该注意下列问题: 1.注意约定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注意约定财产可以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可以是双方的婚前财产。但不得对国家、集体、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 3.双方既可以约定双方的财产归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既可以约定双方财产中的一部分为双方共同所有,一部分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一方财产的一部分归另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 《
没收财产一共有三种适用的方式: (1)得并制,即“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方式。 (2)必并制,即“并处没收财产”的方式。 (3)罚金与没收财产择一必并制,即“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方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 破产财产主要包括的财产有: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
合伙企业随时分割财产是不合法的,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是指合伙人依照出资数额或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按份享有合伙企业财产的利益和分担合伙企业亏损的份额。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与合伙企业财产紧密联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离婚时财产分割: 1.如果夫妻婚前有协定有效的婚后财产划分协议的话,那么婚后所有取得的财产都需要按照协议的条款进行明确划分,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婚后没有写上协商拟定相关协议的话,就要按照《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来。婚后的共同收益基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有需要注意的一般都是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以及单方赠予财产,但也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所营利的部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