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所以不存在离婚的说法,当事人分开只能视作同居关系的解除。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该处的“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本质区别,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法律中没有规定夫妻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平均分财产。首先对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肯定是不能分割的。其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从原则上来看是由夫妻协商分割,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处理。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能,双方同意可以先判离婚,财产部分另外起诉。另外房屋还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可以先判离婚,等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再起诉。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但是考虑到精神病人一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通常会多给精神病患者一部分。
离婚两年后是否能提起财产诉讼,要看具体情况。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将婚前财物约定归对方所有的,超过两年后反悔的,法院是不支持的,但如果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除外。 如果是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异议,则不能提起诉讼。
财产判决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和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车是妻子的名字法院是否可以执行,主要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妻子个人财产,法院不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我国《民法典》中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