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财产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存续期间约定财产的特征: 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 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 第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 第四,契约优先性。 第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前财产刚刚结婚需要注意: (一)结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的个人的工资、奖金、合法经营所得,继承或受赠所得,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二)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债权等财产权利; (三)婚前财产所得利息也是个人财产; (四)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的财产,就算在结婚后换了另一种形式存在,也不影响其婚前财产的认定; (五)注意,婚前各自为结婚而购买的财产
侵权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应先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主体资格证明,保全申请书,有效担保手续,担保财产的权属和价格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二者区别如下: 1.发生时间不同。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发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家庭共同财产不是从缔结家庭关系时发生,而是在家庭成员有了财产并愿意成立家庭共同财产的约定生效时发生。 2.来源不同。家庭共同财产的来源是由家庭成员共同所得和各自所得构成,财产的范围以约定为准,而夫妻共同财产基本是夫妻双方各自所得,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全部从法定。 3.财产约定方式不同。家庭共同财产的约
离婚财产分割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跟抚养孩子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具体分割方式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属于一方财产的,离婚前归谁所有,离婚后仍归谁所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
《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如果离婚时没有财产的分割问题就只需要直接协议离婚并领取离婚证或者让法院判决离婚即可。在双方均同意不做共同财产分割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单就婚姻关系解除与否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