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个人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的,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坚持主张对某物的所有权或购置财产时出资较多,而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张一方要负证明该物所有权归自己的责任。如不能证明,则按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在我国十年夫妻了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应另案处理。案外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到离婚诉讼中,离婚案件不宜处理案外人的财产。涉及案外人的财产解决方式有两种做法:一种是中止离婚案件,然后要求离婚当事人先对该财产通过诉讼进行确认,在夫妻双方的财产份额确定后,再恢复离婚案件的处理;另一种是先处理离婚案件,再由离婚当事人另案诉讼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婚姻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离婚诉讼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而婚姻家庭
遗产分割前把财产转移犯法,遗产尚未开始继承时,法定继承没有开始,这时遗产仍然是被继承人合法财产,法定继承权人无权处分遗产。 这时应该以无权处分财产规则来处理,即:法定继承权人转移财产(买卖、赠与等)的,为效力待定行为。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婚内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关系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另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
军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
侵权损害赔偿一般不支持利息,因为并没有明确赔偿期限,更没有明确损失的数额。对于财产侵权案件利息计算我们国家是这样规定的,因为对于侵权案件的金额和时间不好确定,所以一般的财产侵权案件是不好确定利息的,所以基本上都不支持利息。 《侵权责任法》对于侵害他人财产权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
父母过世,如果留有遗嘱,按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则按法定的继承顺序,由子女和其它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继承时,可以平均继承,也可以不平均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