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能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
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婚外情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比例。 夫妻一方要是在婚姻关系内有婚外情行为的话,此时可以认定该方是存在过错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 需要提醒的是,所谓照顾无过错方通常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考虑。 在财产的数量上可能是略有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财产总类的分割上更多的考虑到无过错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父母财产转移给子女应该是不算恶意转移财产的,因为法律文书形成后具有法律效应后转移财产才算恶意转移财产。“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司法解释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
在法律上,父母的财产没有分给你,并不免除你赡养父母的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即使没有分到财产,仍然需要尽赡养义务。
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当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该股东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并且利用了职务的便利备件,那就是职务侵占,否则就是一般侵占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父母与子女共有财产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第九十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的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出现家庭共有财产的纠纷时,应对家庭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完全区分开,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是家庭共有财产的成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拒绝采纳。 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