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复议一次,对裁定不服的话,可以对涉案案件提起上诉或者再审。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六》规定,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案外人不服财产保全裁定的选择性权利——申请复议权或者异议权。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出
离婚后孩子是否可以分得财产要看离婚时,孩子是否对家庭财产有贡献,而不是以孩子的大或者小来确定。 如果有贡献,那么原则上就应当有孩子的分,如果离婚时,孩子还小,没有工作,或者虽然有了工作,但并没有对家庭财产有贡献,那么就没有孩子的分。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
婚姻中一方出轨财产的分配如下: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
申请解除诉讼财产保全后能否再次申请,法院上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的理解,诉前保全是因为情况紧急。既然申请人申请后不在法律规定的30天之内提起诉讼,说明情况不紧急。 既然不紧急,申请人再次申请,法院就不能接受申请人的诉前保全申请了。所以,在法院解除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再次申请诉前保全,法院一般不会立案受理的。 但申请人可以起诉,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根据
根据《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分割财产的原则是: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离婚后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分割方式: 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包括协议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也包括诉讼离婚时,法院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处理,由当事人另行处理的情况。 2、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比方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果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安置房过户给儿子签协议后,儿子领结婚证,如果特别说明房子是送给儿子的,则如果离婚女方没有权分房子。 法律依据: 1.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后过户给子女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以下情况: (1)父母明确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则该房屋是子女的个人财产。 (2)父母明确是赠与给子女夫妻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财产公证需要去当地的财产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的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要准备好材料,包括: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二、带好准备好的材料后,双方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三、公证申请被
老人去世后,如果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割财产。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