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依法查封的财产不可以用来抵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虽然所有权仍属于财产所有权人,但这些财产处于被强制状态,在被强制期间,非依法律法规规定,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处分该财产。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以及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合同被撤销后财产应返还或补偿。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其中,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
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第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第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第三,关心被执行人的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
离婚过错方在另一方的请求下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外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父母可以继承子女的资产。如果子女留有遗嘱或遗赠的按照遗嘱或遗赠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妻子要查询丈夫的名下财产,可以拿着身份证和结婚证去银行、房管局、土地局。工商局等管理资产登记的单位查询。夫妻财产为共同财产,可以查询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