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人员私自转账被骗导致单位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以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刑事责任。
财务人员不是必须要出席破产债权人会议的。 债权人会议的出席人包括:1.债权人;2.职工和工会代表;3.管理人;4.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5.审计、评估机构;6.股东和政府相关部门。
一般的偷税漏税公司法人代表会受到处罚,财务不会受到处罚,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那么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处罚。最主要的责任在法人,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财务也有故意偷税行为,也会追究责任。偷税的金额决定了是否入刑。在单位犯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具体实施了犯罪行为,起到了较大的作用的其他责任人员,也应当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处与相应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