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和法人不可以是一个人。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因此,对于上述三类公司而言,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虽然未明确说明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但根据法理学解释方法上的“举轻以明重”理论,既然已禁止单位领导人直系亲属担任财务负责人,那么对于领导人本人也是当然禁止。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流程: 1、登录“电子税务局”。2、选择“我要办税”,点击“综合信息报告”。3、选择“制度信息报告”,点击“财务会计制度备案”。4、进入“备案报告书”的填写页面。5、“会计制度备案信息”部分,请填写所有带红星的部分。6、“会计报表情况”部分,点击“添加”,根据公司的财务核算情况如实填写。7、复核后点击“下一步”,选择“办理方式”,最后点击“提交”即可。8、最后,在“纳税人信息”中可查询“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情况。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有: 1、内部会计控制体系;2、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3、账务处理程序制度;4、内部牵制制度;5、稽核制度;6、原始记录管理制度;7、定额管理制度;8、计量验收制度;9、财产保护制度;10、预算控制制度;11、财务收支审批制度;12、成本核算制度;13、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如收受贿赂后及时将贿赂款项退回,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受贿罪,司法机关会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案情来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刑法》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据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以现行公司制度,担任了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等职位的负责人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
1、应当首先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进行追赃返款减少损失,如果无法追回来或者只追回来部分钱款,对于剩下的损失,单位可以再按责任人过错大小进行追偿。 2、单位追偿(责任人赔偿)须有单位的管理制度作支持,同时须遵守法律规定。除了本人能予支赔偿外,如果从工资中扣除损失赔偿时一般不能超过工资收入的20%,且实发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同时,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集资诈骗如果财务并不知情就不会有罪,如果财务知情并帮助公司集资诈骗有罪,一般会认定为从犯进行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不是必须要财务。也可以找代理记账公司。领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十日内要办理税务登记,当月建账。企业必须要有一名专业会计,根据原始的票据凭证,为企业做账。
开公司不论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按照征管法规定,都得建账;如果不建账,财务核算不健全,税局会按征管法核定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
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由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分公司的财务不能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