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人不同: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是在职职工,投保人是单位雇主。而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均是雇主自身。 2.保险对象不同:雇主责任险保险对象是雇主应对职工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意外险保险对象是职工的身体或生命。 3.赔偿依据不同:雇主责任险赔偿依据主要是员工雇佣合同,团体意外险赔偿依据是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 4.保险金额不同:雇主责任险保额一般为职工年工资的一定倍数,而团体意外险的保额主要由投保方自行决定。 5.法律后果不同:雇主责任险代替雇主履行了部分或全部应付的责任。团体意外险出险后,保险人必须按照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对被保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生在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行业和学校所在地市的卫生、安全标准。
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都属于商业车险范畴,车主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是否投保,这两个险种是保障被保险人车辆上驾驶员和乘客在发生车辆事故时,造成人身伤亡,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报销、赔付。 乘客责任险有没有购买的必要需要看车辆的使用情况来判断: 1、如果车子的使用环境在交通路况比较复杂中,或车主经常在郊区开车跑高速,甚至也是常在夜间跑高速的车主,是有购买的必要的; 2、如果车主平时出门比较少,车子使用路况环境良好,那么就看自己的经济状况而定是否要买了。
车上司机责任险是指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之后,保险公司可对司机座位的人员的人身伤亡进行理赔。严格意义上来说,车上司机责任险其实并非一个独立的险种,而是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一部分,车主除了可以为司机座位的人员投保之外,还可以为乘客座位投保。 车上人员责任险的每人最高赔偿限额通常是由投保人在投保时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所能投保的座位数则是以被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雇主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根据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雇主责任险的理赔方法主要如下: (1)被保险人发生该保险的保障范围内的事故时,最先需要做的是由员工或者是其家属向雇主(或者是被保险企业方)进行索赔。 (2)雇主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现场勘察,了解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责任范围,核算赔偿的项目。 (3)保险公司核算完成后,会根据规定将保险额度赔付给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对于赔付金额有意见,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雇主责任险需要理赔的费用包括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用、医疗费用。
诉前保全需具备如下条件: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2、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3、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4、要求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车上的保险责任险是指投保了这个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物流责任保险可以为客户提供经营第三方物流业务过程中的全面保障,是一种契合现代物流业发展潮流的新型保险产品。 物流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在经营物流业务过程中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物流货物的损失。
车上人员责任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额和投保方式。其保障对象是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分为司机座位和乘客座位,投保方式有两种,可以按选择座位数投保,也可以按照核定座位数投保,保额也分为不同的档次,可以自由选择。 车上人员责任险不属于强制性保险,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预算进行选择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