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是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215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质押权人的义务有: (一)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等等。 【法律依据】 《物权法》规定的质押权人义务有: (一)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
质押权人原则上是不可以使用,但出质人和质押权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可以使用的除外。 《担保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1.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2.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押权人优先受偿;3.质押权人就出质股
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1.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2.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押权人优先受偿;3.质押权人就出质股
股权质押公司负债不应该由质押权人负债,根据《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33条,“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孳息随质押物一起质押。”因此,配股不属于孳息。另外,第33
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1.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2.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押权人优先受偿;3.质押权人就出质股
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1.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2.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押权人优先受偿;3.质押权人就出质股
股权质押公司负债不应该由质押权人负债,根据《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33条,“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孳息随质押物一起质押。”因此,配股不属于孳息。另外,第33
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损坏的,主要看质押权人是否尽到了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