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 一是具有财产性; 二是具有可转让性。 《担保法》第75条第1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
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那么股权质押的基本含义是什么呢?提到股权质押,很多人比较陌生,一般来
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那么股权质押的基本含义是什么呢?提到股权质押,很多人比较陌生,一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