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构成贪污罪: 1、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等。 2、贪污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贪污罪退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于犯贪污罪的人,如果在提起公诉前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并积极退赃以避免或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根据情节的不同,有可能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犯贪污罪的量刑如下: 1、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如果是数额巨大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如果是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贪污罪的认定标准是: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第一,犯罪客体不同。 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 其二,犯罪主体不同。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 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可从以下要件界定贪污罪: 犯罪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贪污罪适用追诉时效。 一、贪污罪的追诉时效如下: 1、构成贪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2、构成贪污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3、构成贪污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4、构成贪污罪,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贪污罪判刑后,可能还需要缴纳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中,除了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外,还可能包括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挪用公款用于赌博,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不构成贪污罪。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是抱着能在短期内利用公款赢取巨额财富的心理,赚取赌金后及时归还公款。 虽然说赌博行为具有高风险,甚至可能会血本无归,但作为参与赌博的人来说,尤其是挪用公款参与赌博的人; 其最初往往是忽视了赌博的高风险而抱着必胜的信心去的。因此,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主观故意。 综合分析,挪用公款用于赌博应当认定为涉嫌挪用公款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