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贪污贿赂两高司法解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
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 (一)客观方面不同。 (二)犯罪对象不同。 (三)犯罪主体不同。 (四)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受理:接受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2、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纪违法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和证实; 3、立案: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依照规定决定立案; 4、调查: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 5、移送审理: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董事、监事、高管犯贪污罪执行期满三年的不符合任职条件。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构成贪污罪的数额标准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4、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5、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认定共同贪污犯罪时,除掌握其特点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贪污共犯中,必须包括
贪污受贿罪数额较大标准为30000元-200000元,贪污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是200000元-3000000元,贪污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则为3000000元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贪污犯罪辩护的要点有: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上看,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贪污罪的数额立案标准是: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达到立案标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认定共同贪污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贪污共犯中,必须包括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就贪污共犯的组成而言,包括以下情形: 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 二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 三是上述两种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 四是与上述一、二类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人员; 五是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