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合同是有效的,只要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合同就是有效的。 备案的话是为了拿产权证才需要的前提条件,开发商去备案不需要业主签字。 购房合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
调购房合同要去房产局。
还是有危害的,有可能的情况如下:伪造你的签名,拿你的购房合同去到贷款机构,评估做抵押贷款;复印你的购房合同,假冒你业主的身份,进行二次销售。
需要收回,现在每套房的档案都是很完整的,比如购房合同书、缴费的发票等都齐全。 如果你仍何时候需要,都可以持产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的档案室无偿提取。 1、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在交付房屋日期到来前,开发商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其不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或者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购房人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退房并解除合同。 2、一房二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私自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要求退房并解除合同。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3、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房屋不符合要求的。如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主体结构、防水、电气、管道等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如开发商在交房期满后,经购房人催告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合同中对购房人退房有明确约定的。在标准购房合同中,有协议条款部分,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对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规定了明确的条款,则可以依据该条款要求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丢了不存在太大的风险,因为与开发商签订好购房合同之后,合同总共有四份,购房者一份,开发商两份,房产局一份,即使购房者不小心将购房合同丢失了,合同在房管局与开发商那里都最少还有一份,只需申请合同补签就可以解决了。
购房合同是当时签了就有一份是属于业主自己的,而且备案时间有长短,一般是1-3个月,如果你是按揭的话,签订的合同应该是4-6份,其中一份为房管局备案,一份为银行备案,一份为业主,其他未开发商,当时首付交完,双方签字盖章就应该拿一份给业主。
办理购房合同公证是当事人自由协商的选择,法律对此没有做出强制性规定,而不办了购房合同公证,其实对合同本身的效力也是不会造成什么影响的。 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抵押贷款必须要有房产证才可以办理,期房按揭贷款是可以凭合同去办理带贷款的。办理抵押贷款,需要房产证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贷款用途资料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能够用购房合同来作为抵押,因为这种抵押从法律上来说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所以也得不到法律保护作用。
需要的。建议尽快联系开发商补办。购房合同一般在开发商、银行、房管局和你个人手里都有一份的,如果你的合同丢了,你最好抓紧时间登报,带着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去找开发商,他们会给你补办的。
购房者可以凭个人身份证到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可以将在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一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