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定金不是一定不能退,下列情况可以要求退定金: 1.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 2.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或购房者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
1.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合同丢失的,购房者需要将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购房者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合同丢失的,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
1.要求所有产权人到场签字。在购买二手房时需要注意房本登记上是个人所有还是和他人共有,如果有共有人不同意,买卖合同则是无效的。 2.了解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3.在签订协议时应当避免留下空白条款,不作填写时应当用“\”或是“X”代替,以避免房产中介公司或卖家私下篡改合同。 4.保留所有证据。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97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
流程如下: 1、网上预签。购房人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网上查询结果。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的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
有下列形式: 一、纸质合同。 二、半网签合同。合同文体中没有“已备案”水印字样,合同编号为10位阿拉伯数字,没有英文字母,而且是手写,非机打。 三、网签合同。网签合同文本中,带有“已备案”的水印字样,其最大的标志是合同首页有“合同编号”,以英文字母E开始,后排10位阿拉伯数字,并且是机打显示,这种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在网上输入合同内容即为备案。 【法律依据】 《合同
可以讨回购房定金的情况: 1、在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 2、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该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3、在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
购房定金能退回的情况: 1、如果买卖合同未能签订,是由于开发商的单方原因,则定金必须退还,并且是双倍返还; 2、如果买卖合同的不能签订是由于双方对购房合同的条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所致,则定金应退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
购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法律依据】 《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未签购房合同已支付房款,二手房屋主不搬出来,可以在不损害屋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强制帮屋主搬离房子,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