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数额较大,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需要同时具备4个条件: (1)非法性; (2)公开性; (3)利诱性; (4)社会性。
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定。 股东对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股东大会的职权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一般来说,中小型加油站需要投资100-200万左右。 开加油站需要具备以下证件: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如果有便利店,还需要卫生许可证,烟照,酒照。 新建加油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批: (1)投资人向当地发改委提交申请。 (2)当地发改委初审。 (3)市发改委进行全面审核。 (4)省发改委核发预核准通知书。 (5)市发改委组织对新建加油站进行检查审验。 (6)省发改委核发经营批准证书。
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公司注册资金大小对于公司的影响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高,办理各种证明手续费用就高; 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 3.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资金越高,会被意向客户认为现金流大,增加合伙机会。 4.很多行业注册时就有注册资金门槛的要求,注册资金不够不能申请注册该行业名的公司; 5.注册资金50万以上,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6.注册资金50万以上,银行可办理员工工资卡业务。”
专项资金法院能否执行需要看这个专项资金用于什么。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判定企业的存款性质应以存款用途及账户的种类作为标准。因此,更新改造等专项资金,应根据存款的特定用途。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
根据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资金的使用权。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即属于公司、企业经营管理的款项,一般指处于货币形态的公司所有资金,主要包括货币、国库券、公司企业的股票、支票、债券、外汇券和外汇额度。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为特殊身份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且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本单位的资金而非法挪作他用,其目的是为了暂时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而准备日后归还。并非永久占有权,但动机可能多种多样,如经营活动、还债、个人挥霍和赌博等非法活动等等。
残疾人保障金用处: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其他。
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既遂的,应当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违法运用资金罪中的“违法”仅限于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制定的
公司股东撤资可以采取下列方法来登报公示:公司需要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可以要去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