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
您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
您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一赠一的赠品坏了商家应该赔偿。对于消费者而言,经营者“买一赠一”的促销手段是其经营行为一个整体,赠送的商品与销售的商品本质上都是商家销售的商品,只不过其表现方式不同。商家应当承担退还或者赔偿的责任。
销售时将侵犯商标权的商品作为赠品,只要卖家能证明自己的这个商品有合法来源渠道并能准确提供出来的,那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能证明的,工商部门还是可以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并没收。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1、店家给的赠品不属于无偿赠与。实际中我们是购买了商品后,店家才给予赠品。因此,我们在进行商品交易时拿得的赠品,根本不是无偿赠与的,而是在我们履行付款义务获得的
1、店家给的赠品不属于无偿赠与。实际中我们是购买了商品后,店家才给予赠品。因此,我们在进行商品交易时拿得的赠品,根本不是无偿赠与的,而是在我们履行付款义务获得的
1、店家给的赠品不属于无偿赠与。实际中我们是购买了商品后,店家才给予赠品。因此,我们在进行商品交易时拿得的赠品,根本不是无偿赠与的,而是在我们履行付款义务获得的
国家所有的法律法规没有涉及个人或团体不能销售赠品非卖品。
赠品是受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从我国《民法典》来看,商家承诺购物送赠品实质上是一种要约行为,只要做出承诺,该合同即告成立,商家赠送物品就成为买卖合同中的一项条款,商家就有义务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赠送的商品,并为赠品的瑕疵承担完全责任。赠品也是商品,因此商家不仅应当按照约定给付赠品,同时要保证赠品的质量。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表述中并没有排除包含赠品,消费者因购买商品获得赠品,消费者就与商家形成一种消费关系,如赠品有质量问题,商家应对其实行“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