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有义务赡养改嫁的妈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的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这意味着,即使母亲改嫁,子女仍然有义务赡养她。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因父母未尽抚养义务而免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然而,对于上门女婿是否需要赡养女方父母的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在母亲离异并再婚后,她与原先所生之子女依然具有抚养责任义务。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人在继承遗产的认定情况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尽管父母在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方面有所缺失,但子女仍负有赡养双亲的法定义务。
不能。在法定继承中,孙子并不属于法定的继承人,所以无论是否赡养爷爷都是不能分遗产的,如果法定继承人不赡养的,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自当事人完成收养程序并获得合法收养手续的那一刻起,其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便宣告终结。
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公婆。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的配偶只是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
民法典女婿没有无义务养老丈人。尽管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法定义务,但有协助、帮助妻子赡养其父母的义务。 只要婚姻关系存在,就必须要协助伴侣去尽义务,这是道德层面,也是法律层面上所鼓励的,例如《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