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分为两种情况分别处理,如果是原告在起诉离婚后不到庭参加诉讼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起诉离婚能直接判离婚的方式:当事人的在庭审中的言语结合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且经过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后,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1、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之前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之前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按照下面的程序: 1、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 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 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 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
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符合下列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受理: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第二次一般会判离,但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规定要求法院必须要判决离婚。若是起诉离婚的原告在开庭时不到庭,或者是提交的材料不能证明夫妻之间已经没有感情,那么就有可能不会被判离。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能够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是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能够上诉;如果是二审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是不能上诉的。
分居一年起诉离婚不一定一次就可以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确已破裂已经没有和好可能,则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法院觉得双方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或者有和好的可能,一般都会判决不准予离婚。若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离的,要求离婚的一方需要搜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果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以下情况的,则法院调解无效就会判决离婚: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