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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履行夫妻生活可以起诉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4-05-30 08:57 标签: 起诉离婚

夫妻生活并非法律义务,而是基于夫妻感情和共同意愿的行为。因此,单纯以妻子不履行夫妻生活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在法律上可能并不构成直接的离婚理由。

然而,如果这种情况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且无法通过调解修复,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的沟通记录、心理咨询报告等。法规

此外,如果你认为妻子的行为构成了其他法定的离婚情形,如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你也可以据此提起离婚诉讼。但同样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钟辰律师

钟辰律师

湖北天领艾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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