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超过多少需要招标。 我国法律规定: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公摊系数设定上限。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 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病假最长不超过24个月。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借条的有效期与还款时间有关,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钱时间,那么自还款日期的次日起,借条的有效期为2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则借条的有效期最长为20年。超过有效期,贷款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涉案金额3000元以上可以刑事立案。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转账金额超过5万或者20万会被监控。根据大额支付的相关规定,个人转账单日内单笔或者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该用户将会进入被监控状态。银行转账超过20万会被监控。负责监控的相关机构有银行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比如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监控机构会通过系统来判断当前交易是否属于可疑交易,监测结果正常就不会影响用户的正常转账,如果监测结果为可疑的,那么就会上报给相关的监管部门。
针对超过两年期限的违章建筑物,应由相关行政机构予以公示,同时限定当事人有义务于法定期限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进行拆除。若在该期限内,当事人既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且始终未能完成清理拆除工作,行政机构便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进行拆除。针对部分违章建筑物,如仍存在通过改正措施来消除其对规划实施产生的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则行政机构将会进一步设定整改期限,并对此类行为施以建设工程造价5%至10%的罚金作为相应惩罚。倘若无法采取改正措施以消除影响,行政机构则将决定确定一个最终的拆除期限,对于那些实在无法拆除的建筑物,则将其实际物品或非法收益予以没收,并且同时施以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在此应特别强调,针对不同地区及各类具体情况,相应的处理手段和原则可能会出现显著差异。在处理任何有关违建问题时,我们强烈推荐当事人立刻寻求当地城乡规划主管单位或专业律师的帮助,以获得更为精确详尽的法律指导。
欠条超过两年还是可以起诉的因为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而且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的,不受法院的保护。另外即便超过了三年,也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因为提起诉讼是每个人都具有的权利,只是被告此时具有了抗辩权。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限。超过该期限以后,当事人的民事权利的效力就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诉讼时效期限不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期限。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经过该法定的期限,将产生时效届满的后果。当然,与除斥期间以及其他期限相比较,诉讼时效的期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 另外诉讼时效还具有强制性,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禁止当事人通过约定排斥时效规范的适用。强行性规范本身的含义是指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法律规范在遇有其所规定的条件具备时将自然适用,不能由当事人通过约定予以排斥适用。 第二,禁止当事人违反时效的规定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第197条对诉讼时效的强制性作出了规定,明确禁止当事人通过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第三,禁止当事人就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作出约定。此处所说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指诉讼时效自何时开始起算。如果允许当事人就时效的计算方法进行约定,实际上等同于允许其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第四,禁止当事人就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事由作出约定。
凡是超过60岁的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如果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的,相应的劳动合同就会到此终止。我国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60岁。因为,60岁以后的公民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应该下岗退休,所以是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时,劳动者与公司也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了。所以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那么性质也属于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并且也不需要再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