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构成诽谤罪。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
微博微信等浏览次数达到5000,转发量达到500即能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客观方面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通过微信转发诽谤会不会构成犯罪要看点击率和转发次数而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
发帖造谣被转发超五百次可判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微信群转发谣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
转发别人的作品到自己的主页欣赏不构成侵权。 如果是出于营利的目的,转发别人的作品是需要版权所有人同意或者支付报酬的,否则便属于违法侵权。如果对方追究你的责任,就要进行经济赔偿。 但是如果只是欣赏转发的话,性质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是不会造成侵权的。
首先,我们看刑事法律责任,在现行刑法第291条第三款中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对于转发虚假信息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作了限定,要求是“明知”,也就是排除了不是故意转发疫情不实信息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所以非故意转发不实疫情信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我们看行政法律责任,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就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从法条的规定看,这里行为要求的是要有主观故意,也就是知道信息不真实还要去散布和传播的,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就是说,只要是明知或者应该知道的就要受到行政法律制裁。应该知道的意思就是以正常人的生活阅历和社会常识可以判断出信息的虚假的,不管信息是你原创还是你转发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并不具备判断信息真实的能力,也不是想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而转发的不实信息则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转发政府通告不违法。 转发类通知是指转发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件的通知,在承上启下的机关使用频率很高。行政机关要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及时答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当事人。同时,对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在答复时提供具体内容的,要同时提供;不能同时提供的,要确定并告知申请人提供的期限。在条例正式施行后,如一段时间内出现大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难以按照条例规定期限答复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并尽快答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传播淫秽视频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对犯罪分子一般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