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不可以转让,但是符合标准的同村村民可以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转让处分。
土地确权后可以转让。在农村土地中,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可以依法进行土地流转,其中流转方式之一即为转让。但是农村土地转让有比较多的政策限制,首先,转让的双方必须同属于统一集体组织,并且转让需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必须要注意的是,土地转让后你会失去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会与接收转让的人签订新的承包合同,所以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之前请务必考虑清楚。
不可以的。 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自由买卖的。 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是集体所有制,宅基地从根本上来说,是农村集体土地,农民所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因此,宅基地既不可以在城乡之间自由买卖,也不可在村民集体中互相买卖。
林权证明书可依法进行过户手续办理,关于林权变更登记事宜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并遵照如下流程进行申请: 1.填写完整并带有红色公章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核验原件后收取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副本(如: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 3.提供原本林权归属凭证即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林权证(原件); 4.林权权属变更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5.相关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格如“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及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要求的其他必须交付的相关材料。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不能转让,因为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但其使用权可以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必须在征地宅基地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前提下,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且受让人须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 法律并不禁止农村村民住房的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可以转让的,而“地随房走”是我国现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法律是允许房屋同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转让。
现实当中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对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进行转让。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转让行为有效。 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
民法典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转让土地承包权需要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可以转让的,但是需要符合条件的。需具备的条件有: (一)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四)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
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有一定的范围,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如果转让给村外人员,该受让人必须在本村落户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且该成员必须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即一户一宅且面积符合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房屋同时转让。转让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后,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承包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部分转让的,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