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辞职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工伤好后工作两年辞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是没有补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
员工辞职补偿协议书应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内容,比如什么时间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多少,其他费用多少,是否补缴社保,双方同意放弃其他权益,任何一方不得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本协议书之外的任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其标准为:1、劳动时长不满六个月的,经济补偿标准为半个月工资;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此处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辞职是没有补偿的,除非用人单位存在: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