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边缘户是城市中存在一部分人均收入比低保对象要求的人均收入稍高的群体, 但是由于他们享受不到低保对象能够享受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没有补差;得不到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救助;缺乏相关就业指导;所以他们的实际生活比低保户还要困难。这类人群通常被称作贫困边缘户 。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农村贫困边缘户帮扶工作的意见》第一条,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贫困边缘户帮扶工作的重
要证明自己是边缘户,可以向扶贫部门申请,并提供收入证明、贫困户证明等证明材料。 边缘户目前的识别标准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致贫风险是指因大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突发事件、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造成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情况。边缘户收入计算以识别月份的上年当月初,作为始点,以识别月份的上月末为终点。 边缘户识别的程序,是通过农户自行申报、镇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区级扶贫部门审定,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采取区别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措施,本着坚持标准、量力而行、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边缘户遇到的实际困难,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 1.危房改造。边缘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经确认后纳入危改政策(含镇级制定的房屋修缮政策),参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予以补助。(责任单位:镇规划办、各村) 2.产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边缘户给予争取项目资金、技术、防疫、销售等方面的产业帮扶。(责任单位:镇农技站、各村) 3.就业扶持。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边缘户加强技能培训,帮助提供就业岗位。(责任单位:镇劳保所、各村) 4.政策兜底。边缘户家庭经济收入确实存在困难,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条件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责任单位:镇民政所、各村)5.临时救助。对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边缘户可申请临时救助,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按镇民政局临时救助实施方案办理。(责任单位:镇民政所、各村) 5.社会帮扶。因重大疾病等生活困难的边缘户要积极探索创建结对帮扶双方利益共享机制,建立社会帮扶大格局,将个人、企业社会扶贫资助精准有效地配置到边缘户。(责任单位:镇民政所、镇扶贫工作站、各村)
边缘户的作用是能够临时享受到政府的补助。边缘户顾名思义就是处于某种规定的界限附近的群体,日常生活中边缘户通常指的是家庭的人均收入只高出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一点点的群体,因此无法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无法享受低保的补贴与优惠,导致其实际生活质量反而会比低保户更差。因此中国从2019年以后也开始对边缘户逐渐提出帮扶政策。
贫困边缘户的确定严格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程序规范操作。 (一)农户申请。农户对照贫困边缘户的申请条件,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由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入户核实通过后,召开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联席会议进行初审,通过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二)公示公告。民主评议通过后,在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党委、政府对各行政村上报的贫困边缘户申请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复审。复审同意,下发核准文件,在各村进行公告。 (三)建立帮扶档案。贫困边缘户确定后,乡、村要逐级建立贫困边缘户基本信息纸质档案,区县扶贫办要严格把关,确保贫困边缘户信息真实、完整,档案资料要工整、清晰、规范。
需要证明的材料如下: (一)工伤认定证明材料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城市中存在一部分人均收入比低保对象要求的人均收入稍高的群体 , 但是由于他们享受不到低保对象能够享受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 没有补差 , 得不到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救助 , 缺乏相关就业指导 , 所以他们的实际生活比低保户还要困难。这类人群通常被称作“低保边缘户” 。相对应满足这些条件后,国家给开出的证明就叫边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