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一方还贷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应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另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提前部分还款以后本金也就减少了,利息自然也就减少了,这个时候还应该想好接下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还款。
你好,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女方出资较少男方出资较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分割财产时,可能会给男方多分。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遵循的是照顾女方、孩子、无过错方原则。
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除另有约定外,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婚后增值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购房,个人首付的,婚后用共同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一般协议处理。无法协议的,房产归登记方,且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有登记人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