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如果高速路管理单位未尽到相关的义务,权利人请求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是予以支持的。如果事故是因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进入高速公路引发,并且造成自身损害的,公路管理单位尽到了相应的责任,则对事故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