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新办法对现有的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2.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3.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高速公路上小汽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1、对于不同的时期和地域,可接受的损失水平是不同的,因而衡量交通系统是否安全的标准也不同。 2、交通安全是在一定危险条件下的状态,并非绝对没有交通事故的发生。 3、交通安全不是瞬间的结果,而是对交通系统在某一时期、某一阶段过程或状态的描述。 4、交通安全是相对的,绝对的交通安全是不存在的。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