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不同的时期和地域,可接受的损失水平是不同的,因而衡量交通系统是否安全的标准也不同。
2、交通安全是在一定危险条件下的状态,并非绝对没有交通事故的发生。
3、交通安全不是瞬间的结果,而是对交通系统在某一时期、某一阶段过程或状态的描述。
4、交通安全是相对的,绝对的交通安全是不存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2022-08-20 11:02
第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是道路交通系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引车辆驾驶人和行人能否通行以及如何通行的信息标志,是保证行车安全,以及公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的重要标志。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完整、醒目、清晰,是所有交通参与者能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保障。生活中,经常出现有些单位为了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或者通行方便,有些个人为了通行方便,擅自设置、移动或者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致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如果需要设置、更新或者移动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应当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置、更换、移动。第二,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利用人工的、天然的乔木、灌木及花草覆盖道路两侧边坡、隔离带以及沿线空地等一切可绿化的道路,对于消除车辆驾驶人的旅途疲劳、改善生活环境、恢复生态平衡具有重大意义。但是,如果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遮挡了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就会遮挡车辆驾驶人和行人的视线,影响交通安全。这就要求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要与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且不能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能遮挡车辆驾驶人和行人的视线,不能妨碍车辆驾驶人和行人的安全通行。树木由于自然生产影响交通设施功能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修剪。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道路两侧设置了各式各样的广告牌,电力、电信和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不断安装、更新和改建电力线、电信线、电缆等管线,管线与道路在地上或地下交叉或过于接近,都可能危及道路安全,影响道路的使用质量。广告法规定,在户外设置广告,不得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应当严格遵守。
2021-02-22 10:46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保护道路交通信号主要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2022-08-11 10:5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而制定的法律,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22-08-10 16:0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2.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3.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2022-09-07 17:23
摩托车依法属于机动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另外,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