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上醉驾包含高速醉驾。高速醉驾同普通道路醉驾受到一样的处罚,不论在高速公路还是城市道路、一级公路、省乡道醉驾都会处拘役并处罚金。 我国《刑法》第133条第2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
肇事逃逸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7条,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在公路上执勤执法不得少于两人。 第8条,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性质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是出于行为人的过失,在侵权的民事责任中,一般侵权行为人的过错形式既有行为人的过失,也有行为人的故意; 道路交通事故中,行为人不是希望和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过错形式,只能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过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它费用(参照费用清单、医院发票); 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适当确定,张家口标准30元/天×住院天数; 4、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误工时间或职工年收入÷365×误工天数或职工年收入÷12个月÷月计薪天数21.75天×误工天数(计算至定残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次是根据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决定的。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
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等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就是当事人对公安部门下达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类似于行政处罚当中的行政复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 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