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如果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继承人的权利有: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n
逃犯可以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残疾人分配遗产可以多分。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继承遗产时,应当按照如下情况确定遗产继承份额的标准: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且没有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进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一起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4、有扶养
在法定继承中,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可以多分遗产,对于没有孝心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如果儿媳对前公公具有赡养义务,则可以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没有法定遗产继承人的遗产处理:一般情况下是收归国有或者组织所有,但是对被继承人生前予以很多照顾的人可以申请继承遗产,一般情况下对被继承人照顾的证据在某种程度上很难得到验证,容易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在做录音遗嘱时,所做的内容要明确、具体合法,有两个非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利害关系人以外的见证人; 更重要的是保留录音的原始载体,不能进行剪辑、修改,具备以上条件时,录音遗嘱才有效。 《继承法》第十七条: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如果保险合同中已指定了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直接由受益人取得,而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的程序处理。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
有下列几种方式: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 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 3.补偿分割。 4.保留共有分割。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3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