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约定的,遵从双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依法分割。在婚
非婚生子女能继承父母的遗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力,在法律上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之间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受到影响,同样,子女的继承权也不因为父母没有结婚,子女没有与父或母一起生活,子女与父母虽有抚养关系但没有血缘关系而被剥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
可相互继承遗产的兄弟姐妹有四类,分别是,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需要注意兄弟姐妹之间不是第一序列继承人关系。只有死者没有第一序列继承人,兄弟姐妹才可以作为第二序列人行使继承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父母房屋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来继承,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
自然人死亡的遗产和债务处理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遗产债务: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 (6)其他个人债务。 遗产的清偿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3.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第1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继承人有权选择放弃继承权,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该部分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应当先来支付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前尽过一定照料责任的人以适当补偿。 《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则归他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如果死者生前是全民所有制组织成员或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劳动者,则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