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二、提交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三、申请受理,发通知单。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四、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五、报审批。六、制作公证书。七、发放公证书。
民法典对有遗嘱能否办理继承公证没有作出规定。而公证法规定,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可以持遗嘱办理继承公证。
财产遗嘱公证可以更改,但是是需要通过新的遗嘱公证来变更以前的遗嘱的。遗嘱有效的,继承人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