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的情形: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遗嘱的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有效遗嘱的构成: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
不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构成要件就有效,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未经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的效力是: 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 2、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 3、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根据《继承法》
日记中对身后财产作出处理,一般不能认为是遗嘱,日记中可能并没有注明是遗嘱,在末尾也没有注明“立遗嘱人”,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不能认定为遗嘱。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
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冲突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方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 一、遗嘱实质要件的法律冲突; 二、遗嘱形式要件的法律冲突。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方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的有效要件: (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四)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五)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股东用遗嘱处分公司财产的行为无效。股东设立遗嘱所处分的并不是其个人财产,而是其担任股东的公司资产,则其遗嘱处分行为直接违反了《继承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合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如下: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是可以代位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的。代位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