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写入遗嘱的,但是民法典中农村宅基地不能写入遗嘱。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故不能继承,而且只有本村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归村民所有的。村民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 宅基地的性质: 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是在农村分给村民专门用来盖房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性质是公有的,由集体行使对宅基地的所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1、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1)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和其他附属物。经法定审批程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和其他附属物。这是宅基地使用权设立的主要目的。在宅基地以外的空地上,权利人还有权种植树木。 (2)权利人有权处分宅基地使用权。虽然我国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但农村居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得自由处分。 2、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宅基地。宅基地是用以建造村民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将宅基地挪作他用,如利用宅基地建设厂房、旅店、酒店等。但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村村民如果只是利用自家住房附带地从事小规模、家庭式的生产经营活动,则不属于改变宅基地的用途。
宅基地的房产不能继承。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立了遗嘱后,他人是否还能继承需根据遗嘱效力、财产覆盖范围及法律特殊规定综合判断。一般情况下,合法有效的遗嘱优先执行,但存在例外情形。 遗嘱继承优先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遗嘱合法有效且明确处分了全部遗产,则按遗嘱执行,未被指定的继承人(如其他子女、亲属)通常无法继承。 例外情形:未处分的财产 若遗嘱仅处理部分财产(如仅指定某套房产由子女继承),剩余未提及的财产仍需按法定继承处理,其他法定继承人可参与分配。
属于撤回。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订立遗嘱后,遗嘱人故意破毁(销毁或涂销)已经订立的遗嘱的,该遗嘱被默示撤回。 但是订立的如果是公证遗嘱的,遗嘱人以故意破毁公证遗嘱的方式默示撤回公证遗嘱的,需要一并破毁正本,即遗嘱人自己保存的那份。 还需破毁原本,即保存在公证处的那份。 才可产生撤回公证遗嘱的效力。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 对于这一点明确的规定: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其它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
保险受益人和遗嘱冲突的解决办法:确认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给付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若财产保险金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则遗嘱、保险各自生效,互不影响。
遗嘱继承由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在世的一方配偶;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规则: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若全部缺失(如已去世或放弃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人可以自己亲笔书写遗嘱或者请他人为自己代写遗嘱,书写完了之后遗嘱人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写遗嘱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书遗嘱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遗嘱才合法有效。
立遗嘱没写日期一般无效,没有注明日期的遗嘱,属于形式上有欠缺,一般不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法律规定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注明注明年、月、日。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按以下要求书写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