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配偶同意是可以放弃父母遗产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配偶下落不明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 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配偶一方死亡再婚,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配偶一方死亡的,需携带死亡证明上派出所更改户口本。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提交相关证据资料审查后进行登记,颁发结婚证。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配偶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配偶死亡父母分两份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
公务员死后配偶可领取的抚恤金金额没有一个具体的数额规定,一般情况下为20个月的本人的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配偶的父母去世有丧假,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员工配偶的父母肯定是直系亲属,可享受丧假3天。 【法律依据】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1.直系亲属离世可以享受三天的丧假,直系亲属系父母、配偶、子女; 2.祖父母离世,如父亲属于独生子的,可以享受三
有房有贷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的流程如下: 1、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缴纳相关费用; 3、带好相关证件到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请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4、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基本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费用一般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配偶有继承权。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配偶继承遗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关系要合法; 2、这种合法的夫妻关系,应是一方死亡时依然存在。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