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和“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个部分组成。2019年在2018年减税降费的基础上还要有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此项政策已在1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后对外发布,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我再具体解读一下: 第一、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3万元调整到10万元,即月销售额1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推出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总体上看,这次新推出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主要体现了“三扩大三加力两统筹”的特点。 “三扩大”即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投资初创科技企业优惠范围,彰显了普惠性减税。“两统筹”即统筹考虑了各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了新老政策衔接。 “三加力”,是指增加相关优惠税种、实行减半再减半优惠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政策基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二)月(季)销售额的确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