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3日重庆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取消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宣布重庆市自9月24日起取消住房限购,凡在重庆市市区域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实行限购。办理相关手续时,不再核查住房情况,不再要求提供户籍、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也就是说外地人在重庆市买房跟武汉人购房及贷款的资格是一样的,外地人在重庆市购房不再需要提供相关的纳税或者社保证明。
房产限购政策,是对买房者进行了限购,因此在同一个城市一个人是不能购买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后,一些房价过高的城市相继颁布限制家庭购房套数的规定,被称为“限购令”。已有49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限购令”。如北京规定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暂停售房,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宅。
重庆购房不限购。最新的政策是关于外地三无人员贷款方面的,目前只有极少的银行可以给三无人员贷款,相当于是限制外地三无人员在渝贷款购房。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为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部分区域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
成都还限购。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民法典规定,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可以买卖,但在居住权期限内,房屋买卖不影响居住权的效力,并且卖方要告知买方房屋设立居住权的事实。
目前城市对房屋进行限购,是对拥有第二套房的居民进行限购,而通过继承、赠与方式取得的房屋,一般是不认定为二套房的,不会进行限购。二套房认定标准:1、贷款买过一套房
一般不算,这个是属于老人的财产,自己继承过来不算购买了。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
一、房屋买卖只公正不过户可以二手房交易时选择房屋公证,而不直接过户的行为,通常是想少交营业税,还可能是因为房屋本身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或有其他问题。一般希望做公证的
符合限购政策的家人间房屋买卖效力不受限制,不符合限购政策家人间房屋买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
1、无房证明,又名无房产证明,是由当地县级及以上的房地产管理局开具的,有效期自该证明开具之日起一个月,过期作废,需要重新开具,费用一般是15-40元不等。2、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