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随迁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处理: 1、被投靠人迁入深圳市户籍时间需要连续满8年且入户时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的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配偶长时间在国(境)外寓居,但未获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请求;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的,可独自请求; 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