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的区别如下: 1.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本省外县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镇地区,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即属于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虽然不属于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 2.进城务工子女是指农村家庭集体搬迁到城里居住,但没有取得居住地的户口的家庭的子女,也叫农民工子女。因为户籍问题,这些孩子不能和当地居民的子女,享有同等的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权利。因此在政府政策方面,国家各地积极出台新的举措,以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因为户籍带来的生活问题。
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未来上学可按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一般指的是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 现在由于人口流动性太强,孩子的父母一般都不在家工作,而去了外地去工作,很多家长也希望把自己的孩子带到身边接受教育 但由于户籍的限制,不少地方都不接受外地的学生。 所以国家出台了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让孩子在外地也能上学和中学。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着务工父母到输入居住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能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另国家规定:子女的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有稳定的住所,并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