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有以下行为:(1)实施恐吓行为。恐吓的目的:以恶害相通告,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 恐吓的手段:暴力、胁迫以及其他方法。 实施恶害的主体,本人或者第三人,但由第三人实施时,行为人必须让对方意识到自己能影响第三人。恶害的实现,不要求行为人具有实现恶害的真实意思。恶害的性质,既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也可以通过不法途径实现恶害的内容。 (2)对方产生恐惧心理。 产生恐惧心理的前提,恶害内容能够产生心理恐惧的效果。单纯使被害人产生困惑的行为,不成立敲诈勒索罪。 产生恐惧心理的原因,必须以对方相信该恶害内容可能发生为前提。 (3)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物。 处分的原因:恐吓行为与取财结果之间具备因果关系。如果不是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物,则成立敲诈勒索罪未遂。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构成侵占罪。
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不合法占有或者说通过非法的途径实现占有。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物(财产)占有,这种非法占有绝不仅仅是占有行为人自己所有,也包括行为人非法处理自己控制和占有的物,如销赃等。
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偿还的,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特征是,客观上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拾得的他人遗忘物或者发掘他人的埋藏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拒不交还,通常是指经权利人请求之后,仍不交还,包括明确拒绝交还和承诺交还但实际未交还。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是指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构成本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一般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就可能构成侵占罪,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既可以到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部门报案,也可以直接到提起刑事自诉。 3、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对于侵占罪行为,如果行为人利用其实际保管的他人财物进行不当占有并拒绝归还,且金额达到了较大程度,那么该行为人将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责任; 若过大金额或存在其他严峻情节,则会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时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贪污罪中对非法占有的认定是:第一,行为人的口供中能体现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第二,行为人的客观行为表明其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犯罪。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