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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如何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刑事辩护 2025-03-24 16:51 标签: 诈骗罪 认定 非法占有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诈骗罪的核心要件之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然而,“非法占有目的”是一个主观要素,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中的客观事实进行推定和认定。

以下是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常见情形和判断标准:

一、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可以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行为人通过编造虚假的事实或隐瞒重要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交付财物。

携款潜逃
行为人取得财物后,立即逃离现场或隐匿行踪,逃避返还义务。

挥霍骗取的财物
行为人将骗取的财物用于个人挥霍、赌博、非法活动等,导致无法归还。

使用骗取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行为人将骗取的财物用于走私、贩毒、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隐匿、转移财产
行为人取得财物后,故意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返还责任。

拒不返还财物
行为人明确表示不归还财物,或者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返还。

明知无履行能力而骗取财物
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仍与他人签订合同并骗取财物。

其他可以认定为非法占有的情形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分析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

二、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方法

由于“非法占有目的”属于主观心理状态,司法实践中通常通过以下方式予以认定:

结合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推定

行为人是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行为人是否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财物;

行为人取得财物后的用途和去向。

考察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和态度

行为人是否有实际履约能力;

行为人是否积极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

分析行为人的事后表现

行为人是否逃避债务或隐匿行踪;

行为人是否主动退还财物或赔偿损失。

综合全案证据认定
法院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证据材料以及行为人的供述,综合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三、需要注意的情形

在认定“非法占有目的”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

民事欺诈:行为人虽然存在欺骗行为,但其目的是为了促成交易或获取利益,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刑事诈骗: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直接获取他人财物。

不能仅凭未还款就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如果行为人因客观原因(如经营失败、资金链断裂等)未能按期还款,但有证据证明其并无非法占有目的,则不应认定为诈骗罪。

特殊情况下的认定

对于借款型诈骗,需重点审查行为人借款时的履约能力和借款后的用途;

对于合同诈骗,需重点审查行为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是否存在恶意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刘安艺律师

刘安艺律师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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