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 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包括: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
抚养费包括教育、医疗、生活三个项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即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 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应当根据人身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造成学生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造成学生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侵害学生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第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第二、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赔偿项目还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后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第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还要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
根据我们国家《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下列3项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是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是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是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