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顺序: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优先股获得清偿的方式: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法律依据】《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
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的先后顺序是先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会进行核实,经查批准破产的,法院会进行破产宣告。之后法院会组建清算组,对企业开展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以下的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都可以叫做法律上的父母。 所
债权人拍卖债务人有抵押清偿顺序: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规定清偿。
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有以下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混合担保中的优先偿付顺序: 1.有约定从约定,且该约定不用区分物保类型; 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若债务人自己提供担保物的,则该物保先于人保清偿,若是第三人提供担保,该担保与人保的清偿顺序由债权人选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
开发商破产清偿的顺序:《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
监护人的顺序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再婚家庭遗产继承顺序是,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法》还对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外延进行了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