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的继承顺序如下: 一、有遗赠抚养协议的优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 二、无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 三、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在法律上是优于法定继承的。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处理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在法定继承中,孙子、孙女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但在孙子、孙女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孙女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继承的比例是孙子、孙女的父亲从爷爷或奶奶处继承的比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父母死后继承房产成本是很低的,只有少量的公证费和登记费,以前遗嘱只有公证遗嘱,现在增加了视频遗嘱和书面遗嘱,两种都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你是老人的儿女,都有权利继承房产,但是决定权在老人身上,如果你照顾了老人,老人可以在遗嘱上指定继承人,比如小孩子一直在照顾老人,大儿子生活在城市里,没有照顾老人起居,可能房子由小儿子继承,大儿子就无权继承了。
法院执行后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按照采取措施的先后顺序。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国民法典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既养父母对养女有抚养的义务,养女被抚养的也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在法定继承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法律意义上的第一继承人。但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养女必须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才有资格继承遗产。
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顺序?要先做到公正司法,再做到公正为民。目前我国正处在从公正司法,到司法为民的跨越阶段。 深化公正司法是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司法效能的关键。随着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成效不断显现,公正司法日益走向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彰显强大制度优势和制度威力。 下一步,司法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坚持司法为民,坚持严格公正廉洁司法的价值追求,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方针,妥善化解各类纠纷。
遗产继承顺位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